为进一步加强本区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管理,根据市财政局市物价局(沪财预〈2012〉166号)和(沪财预〈2012〉167号)文件精神,结合本区实际,对相关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收费进行了清理,并完成收费许可证项目注销手续。具体情况如下: 本次清理共涉及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系统7个,涉及行政事业性单位14家,取消收费项目9项,降低收费项目1项。按系统来分,取消(停征)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:环境保护局(环境监测服务费中的“误工费”)、卫生局(预防接种劳务费)、民政局(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中的“结婚登记工本费和离婚登记工本费”)、交通运输管理局(道路水路运输管理表、证、单、票、卡工本费中的“长途客车客票”)、公安局(农村地区犬类管理费、车辆通行证、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)、教育局(公办高中外省市学生借读费);降低征收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:财政局(会计电算化考试费原“报名费10元/人,考务费60元/次”,降低为“考务费35元/次,报名费归并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