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阳光协议”助力社区矫正 “村官”帮扶传递正能量

2013-04-03 18:48| 查看: 1| 评论: 0|来自: 练塘镇

摘要: 近日,16名练塘镇优秀大学生“村官”与社区矫正青少年签下了一份“阳光协议”——大学生“村官”与矫正对象帮教协议书,以“一帮一”的矫正帮教关系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生活关怀、思想引导、心理疏导和法律教育,帮助 ...
    近日,16名练塘镇优秀大学生“村官”与社区矫正青少年签下了一份“阳光协议”——大学生“村官”与矫正对象帮教协议书,以“一帮一”的矫正帮教关系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生活关怀、思想引导、心理疏导和法律教育,帮助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。

    为了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参与途径,提高社区矫正效果,同时为了进一步发挥和激发大学生村官的人才优势,鼓励村官积极融入社区建设,由练塘镇团委与司法所共同发起了这项活动。“阳光协议”服务期视矫正对象的服刑期限而定。

    此次签订协议的8名大学生“村官”都是青年中的佼佼者,他们将以其向上的生命能量,为社区矫正工作注入一缕青春阳光,使社区矫正对象沐浴和谐社会阳光。大学生“村官”纷纷表示,这不仅仅是一次爱心行动,更是他们自身的一次心灵历练,自己一定要带着诚心感受基层,带着真心服务群众,通过帮扶传递正能量。

    今后3年,大学生“村官”将同社区矫正对象结成一对一的帮教对子,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生产、生活、工作、学习上进行教育、管理和帮扶,使帮教管理工作做到面对面、手拉手、心贴心。通过对矫正对象个案计划的制定、矫正措施的落实、日常的教育管理、具体困难的帮扶, 帮助他们走出这段人生的灰暗期,为将来回归到社会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。一对一帮教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内容:每月保持与社区服刑人员沟通思想、联系情况;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行为、司法奖惩和矫正期满的评议;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事迹问题或突出困难,积极向社区有关部门反映,争取得到帮助;关心社区服刑人员的学习、培训或成长;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要定期与社区矫正志愿者沟通工作信息,研究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具体问题;社区服刑人员要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,积极、主动接受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帮教。

    签约仪式结束后,作为首次活动开展,大学生“村官”们又与矫正对象一同来到西乡烈士陵园对革命先烈进行了祭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