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1日,徐泾一民宅突发火灾,造成2人死亡,4人受伤。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,防范此类事故再次发生,昨天上午,区消防委组织召开“8.11”火灾事故现场会,部署消防安全整治工作。 11日凌晨4时49分,徐泾镇金云村332号一栋3层混合结构居民房发生火灾,经消防队全力扑救,于5时32分将火扑灭,过火面积100平方米,火灾共造成2人死亡、4人受伤。经初步调查发现,可燃性材料装修、不规范使用液化气钢、不按规定铺设电路、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等因素都是造成本次火灾的诱因。 会议强调,要吸取徐泾8.11火灾事故的教训,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,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,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, 确保一方平安。要全力做好8.11火灾事故的善后处理,业主、管理人员或者政府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分清,并进行严格的追究。要重点加强消防安全监管,加强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区整改力度。凡是逾期不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、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,要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或法律手段,绝不能遗患成灾。 副区长陈振华出席会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