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浦区法院在近期审理的几起未成年人人身伤害案件审理中发现,普遍设置于大型超市、购物中心内的儿童游乐设施在看护、卫生、安全等方面存在监管空白,导致未成年人人身安全隐患,需引起重视。 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许多场所未按规定配备管理与看护人员。多家占地达两三百平方的儿童游乐园仅配一名收银员,并张贴家长入场后免责之类的告示,规定孩子入内由家长陪同,工作人员不负责看护。另外选址不符合消防法规。部分儿童乐园为了能够吸引人流,很多设置在销售儿童用品的商城四五楼以上楼层。卫生无监管标准。在审理中发现,目前儿童游乐场所并未纳入公共场所范畴,国内也无专门针对游乐场所环境的卫生标准,同时很多商城并不要求游乐园入驻时提供相关设备的卫生许可证,在这种情况下,卫生消毒制度形同虚设,相关设施的清扫、通风和消毒均无人检查监管,导致此类场所易成为传染性疾病交叉感染的高危区域。 针对以上情况,青浦区法院建议教育主管、卫生疾控、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先从行政许可上严格准入标准,同时积极建立针对室内儿童游乐场所的交叉、联动监管机制,从源头上消除未成年人人身伤害安全隐患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