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廉价劳动力时代结束

2013-04-07 14:08| 查看: 1| 评论: 0|原作者: 倪雪刚 王琇珉 |来自: 青浦电视台

摘要: 本市从4月1日起,分别提高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。这是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,第20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。调整后,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仍为全国最高。 按照调整 ...
    本市从4月1日起,分别提高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。这是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,第20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。调整后,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仍为全国最高。

    按照调整方案,从4月1日起,本市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1450元调整到1620元,增加170元;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2.5元调整到14元。

    综合考虑物价上涨、基本生活成本、经济社会发展、农村城市化建设等因素,4月1日起,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70元调整为640元,提高12.28%;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430元调整为500元,提高16.28%,城乡低保标准的比例进一步缩小。

    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月收入标准、失业保险金、青年就业补贴等也跟着相应调整。